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主通风机配件采购(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主通风机配件采购 (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 号: JNB334-ZB-240824111、SXMTZB2401H-116(G)/C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18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21 17:30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主通风机配件采购 (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JNB334-ZB-240824111、SXMTZB2401H-116(G)/C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主通风机配件采购(第2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主通风机配件采购(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需解锁 | ¥ 3541160元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签订合同后 30 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需解锁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供叶轮直径4米及以上长轴矿用主通风机或者转子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 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对应项目的任意一张发票。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 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诺文科风机(北京)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 附业绩类型尺寸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 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沈阳鑫龙恒润风机制造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一类型尺寸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附业绩二合同未提供全且无盖章页,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 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巨龙风机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业 绩类型尺寸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未提供发票,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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