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生物医药化工园管理办公室采购黄冈化工园封闭化管理提档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生物医药化工园管理办公室采购黄冈化工园封闭化管理提档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9 16:39:28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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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30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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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黄冈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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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生物医药化工园管理办公室采购黄冈化工园封闭化管理提档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QLY(2024)13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00-2024-03346
3、项目名称: 黄冈高新区管委会生物医药化工园管理办公室采购黄冈化工园封闭化管理提档升级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12.789933 (万元)
6、最高限价: 312.789933 (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范围
8、合同履行期限: 45个日历日;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开发部署完成封闭式管理系统平台(进场车辆综合管理系统、危化车辆及访客人员预约系统);45日历日内完成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完毕交付。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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