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顺光伏已并网33MW1300亩光伏区除草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晋中市
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顺光伏已并网 33MW1300亩光伏区除草项目 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中市 和顺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顺光伏已并网 33MW1300亩光伏区除草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43-CG-240924182、SXMTZB2402F-1018(F)),已由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和顺光伏电站位于晋中市和顺县喂马乡及寺圪套村区域,现已并网光伏区位于和顺县喂马乡东、西喂马村及康家沟、东远佛村村,属山地光伏,地貌较为复杂,共计并网投产33MW,占地1300亩,共13个发电单元,属于集中光伏。其中光伏1-10区位于东、西喂马村,为2023年并网区域,位于和顺县西南方向,进入光伏区部分需使用村村通道路,其余为项目自建检修道路,部分光伏区内杂草较多,且有很多柠条及灌木;光伏11、15、20区位于康家沟村及东远佛村,为2024年5月并网区域,紧靠左权县,采用村村通到达乡村附近后需采用项目自建的检修道路入场。和顺光伏所属光伏区整体坡度较陡,地形地貌较为崎岖。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顺光伏已并网33MW1300亩光伏区除草项目:
标段内容:和顺光伏电站光伏场地内部及周边杂草清除,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服务周期: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顺光伏已并网33MW1300亩光伏区除草项目,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09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除草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等),如评标委员会 /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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