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换热站工控系统报警优化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竞争性谈判
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换热站工控系统报警优化治理项目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换热站工控系统报警优化治理项目(采购编号: 404C-FW-GKJT-24-175 8),项目业主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换热站工控系统报警优化治理项目
2.2 服务地点:甘肃矿区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2.4 服务范围:1、HMI画面报警部分完善、报警治理;2、HMI画面与优化;3、部分逻辑控制完善;4、厂家应提供技术交流或培训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资质要求:
( 1 )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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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审专家可以进一步查询和核实,查询和核实的途径不限于上述三个网站,也可通过核链慧眼、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网站;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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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供 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开标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存疑,评审专家可要求响应人现场查询补正。)
(2) 项目负责人应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三证至少提供一个并加盖公章)。
(3)响应人拟任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满足如下要求:①具备熟练操作应用上海新华CS系列DCS系统iCAN3.1 SP5组态软件的能力;②长期从事工控自动化工作、可以自主独立完成逻辑控制编程;③具备供热系统自动化调试、维护经验。响应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
( 1 )已经列入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22 18:00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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