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电能计量系统市场化交易功能升级设备购置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河北
-邯郸市
招标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 电能计量系统市场化交易功能升级设备购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电能计量系统市场化交易功能升级设备购置 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 电能计量系统市场化交易功能升级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
2.2采购范围:
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河北峰行售电有限公司 电能计量系统市场化交易功能升级设备购置,包含系统设计、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2交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太中路2号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供货,90日内 安装调试完成 且具备验收条件,并按 采购人 要求完成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3.1.2财务要求: / ;
3.1.3业绩要求: / 。
3.1.4信誉要求:
(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3.1.5其他要求:
( 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制造商或其委托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3.3不适用;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2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