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第一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雁塔区第一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G-ZB-2024117
项目名称:雁塔区第一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9,00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0天
采购包2:1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户外玩教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户外电子屏、校园广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响应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响应时间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由负责人授权即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包2(户外玩教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响应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响应时间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由负责人授权即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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