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4-G1-00616-DHZR-0069
项目名称:陇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176.4
最高限价(万元):176.4
采购需求:A包:病人监护仪2台、冲洗液加温仪1台、冲气升温装置1台;B包:干眼检测仪1台、智能健康管理一体机1台、等离子体手术系统1台、婴儿辐射保暖台1台、数字式心电图机1台、24小时动态心电图仪1台、动态血压监测仪2台;C包:内热式针灸治疗仪1台、医用臭氧治疗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60天 标段2:60天 标段3: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陇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C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陇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A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陇川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B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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