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华池分局城壕林场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华池林管分局城壕林场2024年人工造林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华池分局城壕林场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华池林管分局城壕林场2024年人工造林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4-0310
项目名称:甘肃省庆阳市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华池林管分局城壕林场2024年人工造林
预算金额:120.729948(万元)
最高限价:120.729948(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设计造林1400亩,未成林抚育1400亩,未成林管护1400亩,林地清理1024亩,设置机械围栏2800米,设置宣传牌1个,维修营林道路0.7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6月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1.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1.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1.7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县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管理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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