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外经集团公司关于巴音花货场增设监控项目公告
项目 编号: HTWJJT-JTPY-2024-017
呼铁外经集团 公司 关于巴音花货场增设监控
项目公告
根据 呼铁 外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已具备实施条件, 将 对巴音花货场增设监控,项目实施及管理单位为包头分公司,资金来源为 呼铁 外经集团本部自筹资金,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实施单位。
一、项目概况
巴音花货场位于满都拉口岸,现需要安装监控系统和出入口道闸机, 主要内容:角塔焊接、角塔基坑开槽、光缆开槽与铺设、风光互补供电设备安装、摄像机安装、道闸机安装、道闸基座安装、设备调试调测。
二、建设地点
巴音花货场场区内。
三、主要增设内容和数量
四、批准预算
本项目最高 含税 限价为 9.9万元。
五、工期
合同签订后 10天完成相关设备的安装工作,同时做好本项目有关的其它事宜。
六、质量目标
系统符合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48-2018 要求
风光互补供电系统、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监控设备要求有 CMA检测报告,定制角塔的主材及辅材要求有质量证明书。
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在安装地气象条件较差时,可继续为设备供电至少 3天。
七、安全目标
施工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八、申请单位的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申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相关单位。
3.申请单位注册资金至少50万人民币。
4.申请单位需具备电气安装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的经营范围 。
5.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申请单位应熟悉巴音花货场场区内现场情况,清楚安装及走线位置。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4.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产品检测报告。
5.健全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6.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7.相关费用报价单。
8.是否涉及诉讼或有失信行为、有无行贿犯罪情况、有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企业有无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材料(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9. 承诺函( 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
十、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2024年9月 19 日 17 : 00起,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单位 , 将所有 申请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编辑为 PDF版本, 发送至呼铁 外经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办公室 邮箱 ( )。 并于 2024年9月 22 日 12:00前,向呼铁外经集团公司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省(市)单位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纸质版须与电子版申请文件一致。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 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十一、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 20 日 17 :00。
十二、验收付款方式
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并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总价款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不计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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