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矿冶阜康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110kV主变压器招标公告
中泰矿冶阜康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主变压器采购
(招标编号:AHYZC-CG-ZB2024-15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泰矿冶阜康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主变压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AHYZC-CG-ZB2024-15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新建三座110kV升压站,汇集周边50万kW光伏装机后,通过3回110kV线路接入中泰矿冶110kV 泰豪变110kV侧并网,光伏电站拟配套新建2座110kV升压变电站。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泰矿冶阜康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主变压器采购,标段(包)内容: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招标控制价
1 主变压器 套 5 1800万元
注:费用另包含运输,现场指定地点交货,范围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泰矿冶阜康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主变压器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该类货物销售经营的资质;
(2)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在生产厂房、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及管理人员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商务及相关服务能力;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相关业绩,满足电压110kV单台容量在100MVA及以上的主变压器设备的供货业绩及相关投运证明(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证明形式应明确、显著标出)。
(6)投标产品具有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有CMA、CNAS认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7)投标人须具有设计、制造(生产)110kV以及以上等级主变压器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告(提供盖章的扫描件)。
(8)投标人须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盖章的扫描件)。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转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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