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矿井水处理站室内设施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矿井水处理站室内设施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9-2-0084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矿井水处理站室内设施改造工程,采购人为: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矿井水处理站室内设施改造工程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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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C20240965200001 | F0101012 | F0101012 | 1 | 项 | 2024-09-02 | 2024-10-02 | 2024-10-03 | 2024-10-03 | 2024-10-02 | 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并提供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2项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递交响应文件时须附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须清晰,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2023年10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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