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9454,招标人为国能四川壤巴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四川壤巴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 概况
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 II标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壤塘县境内,距离蒲西乡约13km,场址距离壤塘县城约40km,距离马尔康市约85km。
场址中心位于 N31°57′20.785″,E101°19′00.139″,海拔高度4200~4590m,场区系典型的高山峡谷地貌,受高空西风环流和西南季风气流影响,高原季风性气候十分显著,干、湿季分明,降水量较少,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一般仅650~800mm左右。每年11月至次年4月,天气晴朗干燥,降水稀少,冬干春旱严重,日照多、湿度小、日温差大,降水很少,5月至10月,降水量显著增加,气候湿润,日照少,湿度较大,日温差较小,降雨集中。
场区覆盖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耕植土( Q4pd)①、第四系全新统坡洪积层、崩坡积层和残坡积层含粉质黏土碎石土(Q4dl+pl、Q4col+dl和Q4el+dl)②;下伏基岩主要为三叠系上统侏倭组(T3zh)、三叠系中统杂谷脑组上段(T2z2)灰色砂状结构~变余结构的强风化变质砂岩、板岩③。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均具微腐蚀性,场区内土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土对钢结构弱腐蚀性。
本光伏发电电站采用 “草光互补”模式,电站总装机容量350MW,配置了储能工程总功率为35MW并配备70MWh储能电池系统,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境内,建成后将供电四川电网在本地消纳。电站共包含103个3.4MW固定式支架光伏子阵;每个3.4MW子阵,总并联264串光伏组串,每串光伏组串串联26片61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共接入11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光伏场区所发电力通过1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室;升压站220kV采用单母线接线,采用户内GIS设备。
升压站采用 1回220kV出线至绰斯甲水电站220kV升压站,送出工程线路全长约 37km,全线采用单回架空方式建设。
本光伏项目 配置总功率为 35MW并配备70MWh储能电池 的储能 系统 , 系统 配置 PCS、变压器和开关柜 , 设置一套储能 EMS 及二次设备 。
光伏场址内配备安全及视频监控系统, 具备防盗火灾报警红外追踪和后台告警提示功能,全部覆光伏场区盖,不留有视频监控盲区。 初期采用无线传输方式接入招标人监控控制端,后期通过送出线路路径架设通信电缆接入招标人监控控制端。
2.1.2 招标范围 及标包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物资采购、场内外道路( 由于本光伏场址场内外道路与地方森林防火通道和牧道有较大部分的重叠,根据地方政府要求,森林防火通道和牧道结合本工程需要已先行实施) 及用水用电工程施工、 许可 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办理 等 )、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检验和试验,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并网手续办理等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及各类协调工作、缺陷责任期、运维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该标包为一标包,名称为:四川公司壤巴拉公司阿坝壤塘蒲西 II标光伏发电项目EPC(一标包)公开招标,标包编号为:CEZB240509454001。
( 1)一标包招标范围:(本标包容量为200.6MW)
1)光伏发电项目1#~50#子阵及60#~68#子阵勘测、设计(含配合施工图报审);
2)1#~50#子阵及60#~68#子阵设备采购、安装及子阵范围内场地道路维护以及相应的送至220kV升压站的35kV集电线路工程;本标包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检验和试验;
3)配合各级政府要求的许可、备案手续办理;配合项目启动调试及试运;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生产;并网手续办理等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
4)负责本标包范围内项目投产后2年内运行维护工作。
2.1.3 计划工期: 2024年10月 3 0日至2025年3月 3 0日,日历天 152 天,工程全容量并网发电。自并网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1.4 其他
本项目通过投资决策程序并完成内部备案后合同生效。若此条件未成就,则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施工地点海拔 4200-4590米,施工期主要集中在冬季,请各投标人结合上述施工条件,在投标时充分考虑相关措施及风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合同(非联合体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150MW及以上项目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150MW及以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150MW及以上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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