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赤沙2号泊位项目钢结构招标采购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工程
钢结构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 2号泊位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所需 钢结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 招标 内容
本次招 标物资为:钢结构。共 1个包件,包件号QSXMGJG-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2)生产能力要求: 作为投标人的生产商或作为投标人的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须具备 3 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21 、 202 2 、 202 3年财务审计报告,纳税人类型为一般纳税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应获得 完整的 “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45 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并在注册时及时上传 。
(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近 3年( 2021-2023)内具有同类产品在国内的供货业绩,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年( 2021-2023 )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年( 2021-2023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 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 投标人须为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10)其他要求: 生产商在注册信息中填写产能,代理商填写代理品牌 。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结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25 12:0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