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2024年10kV综合保供电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市
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10kV综合保供电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10kV综合保供电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 (项目编号: CG-2024-070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 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2.3项目名称: 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10kV综合保供电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
2.4项目编号:CG-2024-070
2.5 项目地点: 清远市内
2.6 项目类别: 服务类
2.7 项目类型: 框架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段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3. 2 招标范围: 对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10kV综合保供电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项目进行 招标 。协助开展向用户保供电工作,主要包含: 10kV综合保供电相关设备的租赁,配套服务包括保电作业过程的相关配套服务工作,本项目暂定金额300万元。
3. 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4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均为 招标 结果有效期。
中标结果出具后,公司经营管理部门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租赁服务合同,如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 招标 结果,且结算金额小于标包金额 80%时,经合同双方商议同意, 招标 结果有效期可顺延至新的 招标 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 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 招标 量达到 12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已委托供应商实施的项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期仍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确定供应商是否需继续为该部分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四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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