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杭深线车站照明整治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
杭深线车站照明整治 施工总价承包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 HFGC-D2024-13
本谈判 采购 项目 杭深线车站照明整治 经 段 党政联席会 研究通过 。 项目业主为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 工程施工图已经审核合格,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 人为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项目已具备 采购 条件, 现 进行 公开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杭深线车站照明整治
1.2 采购人: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谈判最高限价: 949526.58元 (含税),其中 安全生产费用97219元
1.5 采购项目概况:
更换杭深线 11个高铁站破损灯具,更换为LED 灯 ,主要是候车室和站台雨棚。
合计 2490盏,其中30w/LED筒灯357盏,50w/LED筒灯379盏,80W/LED筒灯393盏,100w/LED筒灯209盏,50W/LED方灯1072盏,80w/LED方灯80盏。
1.饶平站50w/LED筒灯11盏、80w/LED方灯80盏。
2.潮汕站50W/LED方灯140盏,100w/LED筒灯21盏。
3.潮阳站100W/LED筒灯3盏、30W/LED筒灯27盏、50W/LED方灯110盏、50W/LED筒灯29盏。
4.普宁站100W/LED筒灯34盏、30W/LED筒灯10盏、50W/LED方灯89盏、50W/LED筒灯49盏。
5.葵潭站50W/LED筒灯13盏、50W/LED方灯183盏。
6.汕尾站30W/LED筒灯50盏、50W/LED筒灯80盏、80W/LED筒灯22盏。
7.陆丰站30W/LED筒灯20盏、50w/LED方灯150盏、100W/LED筒灯7盏, 更换部分破损电线路,雨棚钢制槽式电缆桥架安装 1106.48米, 强电金属桥架CT300x100x1.5安装969.428
强电金属桥架 CT100x100x1.2安装137.05米,SC20管安装1363.2米,管内穿铜芯塑料线 4mm2 安装25549.8米 。 安装配电箱及空气开关,雨棚乳胶漆修补 136平方米。
8.鲘门站50W/LED方灯71盏、80W/LED筒灯20盏。
9.惠阳站50W/LED方灯186盏、30W/LED筒灯125盏、50W/LED筒灯29盏、80W/LED筒灯120盏。
10.惠东南站50W/LED筒灯37盏、30W/LED筒灯118盏、50W/LED方灯143盏。
11.深圳坪山站50W/LED筒灯131盏、30W/LED筒灯7盏、100W/LED筒灯144盏、80W/LED筒灯231盏。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杭深线车站照明整治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2 计划工期: 50天 。
2.3 建设地点: 杭深线车站 。
2.4 质量要求: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施工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施工,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
2.5 安全目标: 消灭安全生产一般及以上事故和铁路交通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满足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供应商 具有 施工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集团非运输施工企业或段管内维保单位 。
( 2)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 2 1 年 9 月 1日至今)完成项目不少于一项类似工程施工;
(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在国铁集团或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谈判;
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 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供应商”、“单位行贿罪”;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罪”】;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提供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 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满足项目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 4)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 5) 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一年内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6) 在谈判期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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