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贸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一期)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受福建经贸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无人机实训基地(一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无人机实训基地(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经贸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溪头村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泰禾广场11号楼152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满足人才培养方案的需求和日常实训教学的要求,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并且为满足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学生专业实训需求,提高学生职业素养,提升学生技能水平。现正筹划无人机实训基地(一期)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建设方案。
一、征集人
福建经贸学校
二、项目名称
无人机实训基地(一期)项目
三、征集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
四、 项目建设内容、功能及需求
(一)无人机仿真模拟实训室场地建设
1.校方提供项目建设平面图,详细可咨询联系人姚老师。
2.以无人机仿真模拟飞行设备为载体,配套所需的相关教学设备,实现师生教学、训练的实训场所,为学校师生提供一个教、学、练一体的信息化教学实训室,满足专业实训要求。
3.该项目需提供建设内容和预算设计及效果图。
4.工程消防设计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修订版,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3年版)》;涂料的选择应符合环保、无毒害等标准。
(二)电池及充能设备
1.校方提供项目建设平面图,详细可咨询联系人姚老师。
2.提供能满足无人机飞行设备配套电池及充能设备,实现电池的充能与存放要求,并提供废弃电池的处理与解决方案。
3.该项目需提供建设内容和预算设计及效果图。
4.工程消防设计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修订版,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3年版)》;涂料的选择应符合环保、无毒害等标准。
(三)无人机实飞训练场
1.校方提供项目建设平面图,详细可咨询联系人姚老师。
2.提供能满足各类规格无人机设备,规划室内、室外两套无人机实飞场所建设,为学校师生提供一个教、学、练一体的教学实训场所,满足专业实训要求。
3.该项目需提供建设内容和预算设计及效果图。
4.工程消防设计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修订版,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3年版)》。
以上设备交付时,须提供理工系相关师生教学与考试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100课时且至少80%为线下培训。
五、工作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承诺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可参与方案征集。
2.有意向者请于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设计好的方案及公司情况介绍,将电子版发送到。具体项目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
3.方案评审由方案提供方现场演示,并由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现场演示时间暂定2024年9月28日下午15时,若时间调整会及时通知方案提供方。
4.方案递交后所有权归属福建经贸学校,最终上报采购方案与此次征集无关。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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