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客运段消防控制室人员值守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包头客运段消防控制室人员值守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KYD-2024-13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客运段现就包头客运段消防控制室人员值守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客运段消防控制室人员值守业务外包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保安和消防技术服务。 3.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拟派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均拟聘为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均持有监控、操作具有联动功能消防控制室的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须提供拟派值守人员名单1份(值守人员名单不得少于8人,候补2人),并附职业资格证书或资质截图(能够完整体现职业资格等级)或其他能够证明的材料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在呼和浩特铁路公安机关备案,须提供备案审核的资料(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并提供备案审核合格后的证明材料。 3.4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全额纳税,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企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注册公司未满1年,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须提供企业经营情况承诺书,经法人签字盖章。 3.6供应商应具备近1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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