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得莫利镇人民政府得莫利镇吉兴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得莫利镇吉兴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08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24]JXXM[CS]20240005
项目名称:得莫利镇吉兴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9,034.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得莫利镇吉兴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639,034.1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后45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得莫利镇吉兴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得莫利镇吉兴村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并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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