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试剂耗材及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3检验中心、公卫科、急传科检测设备)(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ZC2024-G1-00358-NJHF-0011
项目名称: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试剂耗材及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标段3:检验中心、公卫科、急传科检测设备)(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57.57
最高限价(万元):57.57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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