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鼓山镇鹤林消防站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111]NC[TP]2024001、2024年鼓山镇鹤林消防站提升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鼓山镇鹤林消防站提升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NC[TP]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鼓山镇鹤林消防站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2,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鼓山镇鹤林消防站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72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22,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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