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查缉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4-C2-00663-YNCK-0062
项目名称:龙陵县查缉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44.860944
最高限价(万元):344.860944
采购需求:建设规模:(1)新建1号仓库一座,建筑面积为651.08m2,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等级为三级,基础形式为混凝土独立基础;(2)新建2号仓库一座,建筑面积为418.44m2,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等级为三级,基础形式为混凝土独立基础。(3)水池水泵房工程。(4)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场平土石方工程、道路场地硬化、挡墙工程、围墙刺圈、以及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等。(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工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1)龙陵县查缉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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