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天津南港ABS-撬装减温减压装置招标公告
(重招)天津南港ABS装置撬装减温减压装置2套6046-A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天津南港ABS装置撬装减温减压装置2套6046-A(WZ20241015-3817-11215-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津南港ABS - 撬装减温减压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减温减压器\CL600 12" A351-CF8M | 1.00 | 台 | 包1-天津南港ABS-撬装减温减压装置 | ||||
2 | 减温减压器\CL300 10" A351-CF8M | 1.00 | 台 | 包1-天津南港ABS-撬装减温减压装置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防爆电气阀门定位器等,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本目录1.1)、技术规定(本目录2.1)、技术要求(本目录2.3)、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本目录2.4)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3.1.7 负责成撬的国内设备厂必须提供减温减压装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待设备完成成撬后,需要取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每套一取)。 3.1.8 撬内的管道制造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对应的管道产品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1.9 撬内的减温减压阀制造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对应的阀门产品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1.10 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 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 3.1.11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在报价文件中具体说明。 3.1.12 卖方投标的产品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ABS 装置或同类装置中同类工况下橇装减温减压装置的应用业绩。合同签署日期需在2021.12.31之前。卖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橇装减温减压装置红线内的所有仪表,管线,管件,设备均在卖方供货范围内,卖方必须承诺满足《天津南港ABS 保温设计规定》《天津南港ABS 涂漆设计规定》《管道应力设计规定》《管道材料设计规定》的相关要求。卖方必须保证橇装减温减压装置设计及供货的完整性。卖方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如有偏离,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卖方投标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原产地商会证明文件。 3.1.13 投标商必须书面承诺,如果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立刻自行联系设计签署技术协议,收到中标通知后,立即安排生产,不得以合同未签署、预付款未付为理由,不排产,不交货。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