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平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业主招标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平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业主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宝山街道锦江华府第B10幢第2单元23层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TT-2024-61
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平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业主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财务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公司至今不满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特殊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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