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关停车场改造工程(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关停车场改造工程(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A334-ZB-240924535、SXMTZB2402G-146(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关停车场改造工程(消防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A334-ZB-240924535、SXMTZB2402G-146(G))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 2024 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控投资字〔2024〕5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晋控装备制造集团机关停车场改造项目,位于畅安路以东、晋控装备制造机关南大门以北,地下二层设计(科技楼西侧地下一层),占地面积1.5万平米,总建筑面积25132.11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关停车场改造工程(消防工程):
标段(包)内容:晋控装备制造集团机关停车场改造项目,位于畅安路以东、晋控装备制造机关南大门以北,地下二层设计(科技楼西侧地下一层),占地面积1.5万平米,总建筑面积25132.11平方米。机关停车场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详情见招标资料要求、图纸及清单。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畅安路矿务局大门附近。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天。
2.5 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必须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关停车场改造工程(消防工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消防设施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人员业绩指:拟派人员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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