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零星防腐保温工程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零星防腐保温工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A334-CGN-240924468 、 SXMTZB2402G-139(N)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防腐保温工程(采购项目编号:JNA334-CGN-240924468、SXMTZB2402G-139(N)),已由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党总支会会议纪要[2024]21 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为保障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各车间部室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施
零星防腐保温工程。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防腐保温工程:
标段(包)内容:
涉及对锈蚀的设备、管道、管架进行防腐处理,对损坏或缺失的保温进行修复施工等。具体施工内容以甲方派发的任务单、专题报告单为准。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4建设地点:阳城县北留镇。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防腐保温工程,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09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防腐保温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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