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绿电公司光伏电站直流汇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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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绿电公司光伏电站直流汇
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省绿色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DNYZC-2024-09-01-708]青海省绿色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直流汇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
(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
建设规模: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项目整体进度:/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青海省绿色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0台直流汇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其中包含华广二期电站160台、华炜二期电站140台、德令哈百科电站140台、华诚二期电站140台、奔亚二期电站120台、华振电站240台、天逸一期电站120台、天逸二期电站240台直流汇流箱更换及对应直流汇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开始供货,9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具体供货批次及供货数量以双方协商为准。(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10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编号:DNYZC-2024-09-01-708 标段名称:青海省绿色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直流汇流箱及附属设备采购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直流汇流箱设备的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1000台直流汇流箱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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