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融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永康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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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融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永康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永康融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永康融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永康方岩)项目由永康融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建设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方岩镇,利用方岩镇先盆村、铜坑村、独松村园地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规划容量为50MW。项目占地1000亩,采用租赁的方式,项目以农光互补的模式开发建设。拟建厂址中心位置为东经120.21828°,北纬28.95152°,海拔178~290米。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9月16日,建设周期1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024-09-01-235-01 | 永康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 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电池组件,组件功率705Wp及以上,总装机容量65.3112MWp(暂定),预计数量92640块。详见招标文件。 | 2024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和供货数量按照合同及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永康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 (一)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8)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产品制造商;(2)投标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认证,须有同型产品的CGC、CQC或PCCC认证;(3)投标人应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组件设备供应商名录(2024年版)内企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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