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 2024-0883-GK )
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安装列车在站运行状态监测识别系统项目 已由 “ 上铁财函【2024】302号 ” 批准实施 , 建设资金已落实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车务段、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车务段 联合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及执行单位,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及 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金华车务段(新塘边站);徐州车务段(虞城县站)。
2.2 项目 内容:
( 1 ) 金华车务段: 在新塘边站进站信号机内方安装车轮传感器、车位检测子系统、车号采集子系统、图像采集子系统(包括图像采集器和图像信息采集主机)、视频采集器、车轮踏面温度探测器、声音采集器、设备安装钢架、电控箱、补偿光源阵列、防雷装置等前端设备,在行车室旁房间内新设 42U 设备机柜 1 台,综合处理服务器 1 台,深度学习服务器 1 台等后端设备,在行车室内新增综合应用终端设备。
( 2 ) 徐州车务段: 在虞城县站进站信号机内方安装车轮传感器、车位检测子系统、车号采集子系统、图像采集子系统(包括图像采集器和图像信息采集主机)、视频采集器、车轮踏面温度探测器、声音采集器、设备安装钢架、电控箱、补偿光源阵列、防雷装置等前端设备,在行车室旁房间内新设 42U 设备机柜 1 台,综合处理服务器 1 台,深度学习服务器 1 台等后端设备,在行车室内新增综合应用终端设备。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 采用 包工包料 的 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 2 )本项目由各执行单位负责实施,中标人须与各执行单位分别订立合同。
( 3 )本项目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违法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 4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 4 工期:
项目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投标人 资格 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 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投标人 须具备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和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有效期内 ;
3. 3 投标人 须 具备 三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30万元以上/个)铁路项目工程的施工业绩 ,且业绩良好 , 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3.4 拟派驻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 B 证),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 5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 ) 投标人 须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 近 3 年( 202 0 年 至 202 2 年 或 202 1 年 至 202 3 年 ) 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 。
( 4 )投标人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 5 )投标人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 6 )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潜在投标人 ,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
( 8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 9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且 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 10 )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1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至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 期间 未 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 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 佰 元 整 ( ¥ 3 00.00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 投标人 以转账形式从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 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 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 十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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