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庄镇新集村及泉子坡村2024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7-SZGC-C2024-0021
项目名称: 班庄镇新集村及泉子坡村2024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9.331615万元
采购需求:
班庄镇新集村及泉子坡村 2024年道路建设 ; 新集村新建 15cmC35混凝土地面约3477 ㎡; 泉子坡村新建 15cmC35混凝土地面约1241.1㎡,12cmC35混凝土地面约12915.9 ㎡ 。 ( 具体内容以详细工程量清单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 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应为在业状态;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建造师资格;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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