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水务温岭有限公司各水厂碳源药剂采购
葛洲坝水务温岭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碳源药剂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葛洲坝水务温岭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碳源药剂采购项目已由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葛洲坝水务温岭有限公司、葛洲坝水务(台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中标人需与采购人所属葛洲坝水务温岭有限公司、葛洲坝水务(台州)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牧屿、丹崖、南片、北片、坞根新厂、上马、松门、箬横、观岙水厂碳源药剂
物资名称:碳源药剂
质量要求:所提供碳源规格:液体,CODCr当量≥350000mg/L,BOD5≥220000mg/L,BOD5/CODCr≥0.6,PH≥5,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无沉淀物,不得有刺激性气味,不得腐蚀设备。
碳源允许投标范围为乙醇、乙酸、乙酸钠及其他易被微生物降解,易被反硝化菌利用的有机物,且碳源成分内有机物碳链长度小于或等于5个。
不含对系统微生物种群和含量造成影响的物质,必须满足现场设备投加条件,无违反法律及安全规定的任何物质。
数量:暂估15000吨
2.2 交货时间:供货期12个月,保证在接到发货通知后 3天内(节假日在内)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具体交货期在合同中约定。
2.3 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牧屿、丹崖、南片、北片、坞根新厂、上马、松门、箬横、观岙水厂内
2.4 质保期:自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1)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经工商部门当年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需最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4)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5)所供产品的样本或说明书、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等。
(6)应答人月供货能力需达到1500吨。并考虑必要的调峰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需要。执行本项目供货各个环节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项目供货的经验。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投递一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5年内单次合同供货量大于500吨(或年度框架合同)的碳源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
3.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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