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生产及通勤用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山东
-威海市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生产及通勤用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2-313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生产及通勤用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根据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及通勤需要,拟采购23座汽油版中巴车1辆、14座面包车1辆、7座商务车2辆以及5座四驱越野车2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生产及通勤用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5日内
2.6 招标范围: 根据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及通勤需要,拟采购23座汽油版中巴车1辆、14座面包车1辆、7座商务车2辆以及5座四驱越野车2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且包含本次采购车辆中至少1种型号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3.2.6关于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