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 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阳城县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0924475 、 SXMTZB2402F-1071(F) ),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随着信息化、智能化在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此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省、市、县各级应急部门均强调要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工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022 年我公司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一期建设,主要包括双重预防机制、人员定位及电子作业票系统等功能模块。现为落实《山西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 — 2026 年)》工作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应用,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
标段内容:软件系统开发 : 包括风险分级管控、承包商管理、教育培训管理、标准化管理功能模块开发、系统联调、功能上线优化等;技术支持 : 包括系统模块操作培训、在线咨询、运行指导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质量性能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2.6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09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系统开发或升级改造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等),如评标委员会 / 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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