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
竞争性谈判
北京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RMZD2024-TP410
- 采购条件
受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站 委托, 作为 采购 代理机构, 对 北京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在北京站建设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系统,新设一套图像分析器及配套软件,将安检设备接入综合信息网。
2.2 采购范围
北京站新设图像分析服务器和配套软件 1 套,对本站及中间站安检图像进行集中分析。安检通道分别新设 9 套处置台、 9 台行李抓拍摄像头、 3 台接入交换机,将安检设备接入综合信息网。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SG
资质要求:
( 1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 2020 〕 94 号)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3 )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 1 年 -202 3 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4 )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广电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或社保关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5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供应商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 4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 5 )被取消或暂停竞争性谈判资格;
( 6 )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7 )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8 )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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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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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站客运安检提质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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