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项目1、2号机组混凝土供应项目
广东
-汕尾市
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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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陆丰项目1、2号机组混凝土供应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CGN-202409240009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陆丰项目1、2号机组混凝土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09240009)已通过项
目 核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采购50万立方米用于陆丰核电一期工程的混凝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约50万立方米混凝土,具体采购范围包括:1)除骨料外的所有混
凝土制拌原材料的采购供应,骨料由甲方负责供应,由投标人负责从核电厂内砂石厂自取;2)配备
搅拌站及配套生产设备,进行混凝土预拌,并将预拌后的混凝土配送至核电厂内浇筑区域。
计划工期:
混凝土供应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日
混凝土供应计划工期:1500个日历日(计划工期最终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详细内容见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
司;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申请人或申请人组建的联合体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质保体系满足核电
工程HAF法规要求。 - 能力要求:为满足核岛工程技术规范关于混凝土入模温度低于26℃的要求,搅拌站应具有高
温季节(平均气温高于30℃)生产出机温度低于23℃混凝土的能力,且混凝土应在1小时内到达
浇筑现场。 -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近5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倒算)有1个在高温
季节(平均气温高于30℃)的低温混凝土(出机温度低于23℃)生产及供应业绩。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不限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2)技术负责人: 无。
(3)其他人员要求: 无。 -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
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 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中广核电子商务平
台-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
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
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通过资格预审。
(3) 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且子公司不存在本条(2)款情形,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2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
(4)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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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项目1、2号机组混凝土供应项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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