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2024-2025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 学校)2024-2025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JKJ)257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 学校)2024-2025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36849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 学校)2024-2025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684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中标保险机构直接面向县(市、区)和学校开展校(园)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业务,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9月1日0:00起至2025年8月31日24:00止,保险费一年一缴,缴款期限截止为2024年12月20日。保险人自2024年9月1日00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由学校、幼儿园与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各地区(市、县)教育部门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与中标的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开展校(园)方责任保险和附加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学生人数约461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2024年9月1日0:00起至2025年8月31日24:00止,保险费一年一缴,缴款期限截止为2024年12月20日。保险人自2024年9月1日00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由学校、幼儿园与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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