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本级竹溪县县河镇小田坝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本级竹溪县县河镇小田坝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4 21:18:25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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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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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竹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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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竹溪县县河镇小田坝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32420240600009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324-2024-00447
3、项目名称: 竹溪县县河镇小田坝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88.272443 (万元)
6、最高限价: 288.272443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3%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3%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投标人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仅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6、项目班子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项目班子人员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需附承诺书);7、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拟派本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平台的详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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