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汽轮机旁路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汽轮机旁路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9682,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 工程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 6.5km处,为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 本项目 #3 机组计划在 2025年 9 月投产, #4 机组计划在 2025年1 1 月投产。
2.1.2招标 范围:包括本工程 2台机组汽轮机高、低压旁路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含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方案优化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货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6 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制造,具备启运条件,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安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66号廊坊热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在中国关境外注册的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关境内的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成套汽轮机旁路装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