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源头科技治超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吕梁市
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源头科技治超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源头科技治超 ( 采购项目编号:JNC203-CG-240914577、SXZB-2409234311JNF2343/01 ) , 已由 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 以 支委[2024]30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我公司入厂煤和综合利用磅房做好称重检测、视频监控、电子显示屏等科技治超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工作,并将源头治超数据接入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同时,要建立检修、维护、备用设备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数据实时上传。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数据实时上传,符合《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等各项要求,并通过省市区治超办现场联合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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