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辽宁
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1-254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彰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
2.2 规 模:500MW
2.3 标段划分: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重新招标】
2.4 服务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行优申报止。
2.6 招标范围: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重新招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现场的相关资料、现场建设情况,编制与质量创优相关的资料,承担创电力优质工程全过程咨询过程中相关会务和专家查评协调工作,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完成电力优质工程模拟检查,在申报电力优质工程过程中提供全程咨询服务,指导本工程具备申报电力优质工程的质量符合性条件。
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
1.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创优政策解读
2.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咨询与指导
3.电力建设标准、规范宣贯与培训
4.电力工程实体质量咨询与指导(含土建、电气、调试、档案等专业)
5.电力建设科技进步成果培训
6.电力建设工法咨询与指导
7.电力建设QC成果咨询与指导
8.电力建设地基结构咨询与指导,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9.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咨询与指导,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10.电力建设绿色建造(施工)咨询与指导,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11.电力工程档案(项目文件)编制咨询与指导
12.质量评价咨询及评价,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13.达标投产复验咨询与指导,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14.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制作工程质量特色DVD汇报片1部
15.行优申报咨询指导
16.行优模拟检查
17.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
18.承担专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劳务费及劳务税费等费用
19. 提供数字化应用提升(智慧工地)咨询与指导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彰武50万千瓦光伏复合治沙示范项目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准),须具有2项100MW(单项100MW)及以上新能源发电工程质量提升或工程质量评价或质量创优咨询等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2个电力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经历(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的合同业绩或任命文件或参与过创优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现场咨询人员至少3人具有高级职称。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