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征地拆迁安置档案及合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征地拆迁安置档案及合同管理系统 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2]-064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征地拆迁安置档案及合同管理系统 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征地拆迁安置档案及合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编号:宁恒诚(招)字[2022]-064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征地拆迁安置档案及合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5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征地拆迁安置档案及合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 1 | 档案及合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 580000.00 | |
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 托人身份证 ( 3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信用查询记录(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时间 :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
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单位,请携带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件前往银川市开发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现场或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发报名资料于邮箱()形式报名。报名通过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 :0元
四、 响应 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会议室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六 、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联系人:、严文东
电话:
代理机构:
2022 年 7 月 5 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以上要求人员/组织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信用查询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至 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 电子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59号
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文东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