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电力邯郸供电公司2024年新增第一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网河北电力邯郸供电公司2024年新增第一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04D403)
各相关服务商:
国网河北电力邯郸供电公司2024年新增第一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
分标编号 | 包号 | 成交候选人 | 资格能力 | 评审情况 |
AJ-01 | 1 | 寻度网络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AJ-02 | 1 | 邯郸市华建印刷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CW-01 | 1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CW-01 | 2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CW-02 | 1 | 河北税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1 | 邯郸欣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2 | 河北沐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3 | 邯郸市真彩广告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4 | 邯郸市霖和广告制作中心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5 | 邯郸万唯广告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6 | 邯郸市邯山区利弘印刷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1 | 7 | 河北锦霖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2 | 1 | 河北隆达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3 | 1 | 湖南匡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3 | 2 | 中京天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3 | 3 |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3 | 4 | 新能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4 | 1 | 邯郸市浩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4 | 2 | 华研行智(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DJ-04 | 3 | 河北朗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FZ-01 | 1 | 邯郸奇创沙盘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S-01 | 1 | 邯郸市邯山区利弘印刷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S-03 | 1 | 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S-04 | 1 | 河北奥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S-05 | 1 | 西安翔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S-06 | 1 | 石家庄嘉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S-07 | 1 | 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S-08 | 1 | 安徽一天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S-09 | 1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JWB-01 | 1 | 河北张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SZH-01 | 1 | 河北曙光天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YJ-01 | 1 | 青岛海青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YJ-02 | 1 | 河北超联电力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YX-01 | 1 | 石家庄开发区明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如有质疑事项,请将盖章签字后的质疑函发送至18630041001@qq.com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