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村环境卫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流村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市南公路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FCZ240357
项目名称:北流村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2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改进北流村的村容村貌,美化环境,造福村民,争创卫生文明村,现对北流村内的环境卫生服务进行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11、已成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资料工本费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获取纸质采购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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