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全省网点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2024-2026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全省网点家具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SYH-ZB24-082)
本项目 “2024-2026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全省网点家具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以下也简称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建行贵州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24-2026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全省网点家具采购项目。
1.2招标范围: 建行贵州 省分行全省网点家具,包括新装修网点家具和存量网点维护的家具。
1.3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估金额:14874805元人民币。
1.4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4家,其中主选供应商2家,备选供应商2家。如主选供应商触发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或市场供应紧缺等特殊情况,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中标人排名高低顺序顺次启用1家备选供应商 替代被禁用的主选 供应商。
1.5 标包及份额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两个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区域为贵阳地区的朝阳支行、河滨支行、城北支行以及遵义、安顺、黔东南、黔西南地区,含税预估金额为 7470000元人民币;
排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区域贵阳地区的京瑞支行、金阳支行、花溪支行以及铜仁、六盘水、毕节、黔南地区,含税预估金额为 7404805元人民币。
招标人后续可根据各供应商服务及售后评价情况,保留对份额的重新分配权。
1.5交货地点: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各营业网点,包括贵阳地区、各市州及行政县支行网点。
1.6 交货时间:招标人及其各分支机构家具订单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送货和调试安装。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2.2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限制消费信息。
2.3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4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与中国建设银行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
2.5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6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7 投标人须承诺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8 投标人须承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2.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成员中须具备一名制造商。
2.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独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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