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能集团工程审计外委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工程审计外委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9735,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项目的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不包括 10亿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及1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专项资金及生产成本类工程项目的审计服务(不包含决算审计)。预计委托项目总金额8.5亿元,实际委托项目金额与计划可能出现较大变化,具体以实际委托金额为准。本次审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程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设备物资管理、工程管理情况;概算执行情况;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情况;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 两 个 标段 ,包括:
计划金额 4.5亿元,其中全过程跟踪审计计划金额2亿元,包括若干项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结算审计计划金额2.5亿元,包括若干工程(大约300项,90%的计划金额不大于500万元)项目。
计划金额 4亿元,其中全过程跟踪审计计划金额2亿元,包括若干项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结算审计计划金额2亿元,包括若干工程(大约200项,90%的计划金额不大于500万元)项目。
2.1.3服务期 : 审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项目进度确定服务期限,以项目完工后完成结算审计为完成时限,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程项目审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1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1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正在履行准能集团公司投资计划、专项资金计划和成本计划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控制价)编制或工程造价预算(控制价)审核、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服务合同的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设置限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可投标多个标段标段,但在同类型标段中最多只能有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001、002为同一类型标段。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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