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谈判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5-CGN-240914509 、 SXZB-2409229511JNF2295/01 )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 [2024]58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盖州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对甲方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并编制完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对项目的环保性能进行总体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验收工作程序符合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标准和程序,提高可操作性,验收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完成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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