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政印刷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海政印刷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北京海政印刷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编号:gkzb202409260000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北京融通西直门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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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政印刷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 | 北京海政印刷厂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1.设计合同签订后7天,提供地勘报告;2.提供地勘报告后20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20天,提供施工图纸。 。
建设地点位于: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3号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合格 。
其他:
2.1建设规模:本次改造涉及宾馆建筑面积1070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8868平米,地上共7层,地下1层,北楼1840平米,地上3层。改造内容包括结构加固、消防改造、建筑主体及外装饰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设计任务书。
2.2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工作服务内容。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对应区域进行现场勘察,出具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勘察成果;出具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完成施工图纸、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参加项目竣工验收。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大小市政、园林等,工程设计成果文件需包括项目相关设计依据,项目总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装饰、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消防、市政等专业方案、地勘报告、设计图纸和设计概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设计费、出图费、现场配合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差旅费、食宿费等,除上述费用之外,招标人无需另行向投标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2.3 项目限价:限价为164.02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3.1.4投标人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需提供承诺书,详见格式)。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6 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函书,详见格式)。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8年以上工作经验;
③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项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酒店装修改造设计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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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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