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大王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延期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ZBZC20241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河大王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7 09:30:00,更正为:2024-09-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27 09:30:00,更正为:2024-09-30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 、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 13 )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
2、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 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 陕财办采〔 2020〕15号 )规定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4、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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