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三更罗镇人民政府三更罗镇加润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三更罗镇加润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名门广场北区B2座2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2024-25
项目名称:三更罗镇加润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5352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5352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建道路两侧加宽2567平方米、安装预制混凝土立缘石713米、广场铺装透水砖135平方米、新建小挡墙36米、6m高太阳能路灯39盏、树池坐凳1座、休憩亭1座、特色景墙1处、篮球场维修改造、灌木绿化、砖砌花池24m、混凝土硬化地坪285.44平方米、浇筑混凝土栏杆34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资格承诺函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证明。3.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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