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申铁信息公司静安区江场路1377弄绿地中环广场1号楼12、13、15层生产场所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
静安区江场路 1377弄绿地中环广场1号楼12、13、15层生产场所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GCHDJL-2024-0904-GK)
静安区江场路1377弄绿地中环广场1号楼12、13、15层生产场所整修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静安区江场路1377弄绿地中环广场1号楼12、13、15层生产场所整修工程 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用地资产处置领导小组 2024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集团公司-文件〔2024〕447号 )》文件方案审批 , 资金已落实。 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本项目 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 况 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江场路 1377 弄绿地中环广场 1 号楼 12F 、 13F 、 15F
2.2 项目内容:江场路 1377 弄绿地中环广场 1 号楼 12F 、 13F 、 15F 共三个整层房屋,负责办公场所装修工作。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 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的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工期 收到中标通知书2个月内 ,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 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 3 年至少一份同类工程施工相关业绩,提供近合同复印件( 2021 年至今) 。
3.4 拟派驻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 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项目经理须具备至少一项近 3 年内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业绩。
3. 5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近半年社保关系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无需提供)
3.6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提供 2022 年和 2023 年 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 ;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6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
( 9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11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 1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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