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燃气燃烧器维保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燃气燃烧器维保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N-240924376 、 SXMTZB2402F-1066(N)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燃气燃烧器维保(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N-240924376、SXMTZB2402F-1066(N)),已由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成庄矿共三座锅炉房,四座热风炉房,共有24台燃烧器。分布在1#、2#、3#、4#风井。通过专业化维保队伍对燃气锅炉、热风炉的燃烧器的维修、保养确保燃烧器正常工作,烟气排放达标。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燃气燃烧器维保;
标段(包)内容:
①燃烧器各部件尤其是火焰监测装置、限制装置、安全装置机构的测试、其中包括电离电极、限位开关、检漏装置、气压开关等安全装置的检测;
②烟气温度、NOx、CO、CO2等参数的测量分析,在线监测设备调校;并填写调试报告;
③燃烧器功率及安全可靠性的测试;
④燃烧器曲线钢带凸轮调整位置;伺服电机的调节;风门的调节;
⑤相应部件的气密性复查;
⑥燃烧后烟气值的测量;
⑦其它有关燃烧器的保养工作。
2.3服务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山西晋城泽州下村镇成庄矿。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根据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保养结束后,NOx的值要小于30mg/m³,颗粒物不大于10mg/m3。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锅炉(含修理、改造)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书(锅炉);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锅炉或锅炉燃烧器的维修或保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